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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4-03-14 10:35:34 点击:7次

摘要:
2023年先选择3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,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。
在改造数量上,东、中、西部地区试点城市被改造企业分别不少于500家、400家和300家,且改造完成后其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(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最新版本《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》确定)。

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。其中,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、兵团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.5亿元,其他地级市、直辖市所辖区县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。每个城市试点期两年,对于首批试点城市,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至2024年12月为实施期第一年,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为实施期第二年。奖补资金分期拨付。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2306/content_6886368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