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加快科技创新,助力创新服务
10.鼓励企业先行先试,实施数字化、智能化改造(包括两化融合、数字车间、智能工厂等)。
支持对象:当年完成改造并取得成效的数字经济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;当年列入国家级、省级数字化、智能化改造(包括两化融合、大数据应用、个性化定制、服务型制造、信息消费等)示范(试点、标杆等)的企业。(以经信局认定为准)(2022年1月20日发布)
http://www.zhuji.gov.cn/art/2022/1/20/art_1229561806_18620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