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贯标、示范及信息安全防护产品奖励
1、申报条件
②获得国家级、省级、宁波市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(互联网+制造业、大数据、两化融合)等数字经济类示范企业(项目)的企业;新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、国家数据管理成熟度评估认证的企业,新获得上级信息(工控)安全贯标试点的企业、新通过信息(工控)安全贯标认证的企业,列入宁波市级及以上的信息安全防护产品的企业。(2022年1月6日发布)
http://www.cixi.gov.cn/art/2022/1/6/art_1229041537_3915155.html